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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2018年07月0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使用修改后的《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