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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等3项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19年01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满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我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等三项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

联 系 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段姝

电    话:010-8825020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    编:100039

附件:

1.三项准则及应用指南修订说明

2.三项准则及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