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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对比实务表(含发票开具类型)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事项

新政策: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专票开具

旧政策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符合简易计税方法条件的)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计算:含税卖价/(1+3%)*2%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含: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税函〔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不可以

纳税人销售旧货

不可以不代开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依照3%征收率

依照6%征收率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来水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依照3%征收率

可以

依照4%征收率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

3%

回原地补开

6%

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

3%

可以

4%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不可以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