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背景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转移》(以下简称“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 2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以下简称“CAS 37”)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这三者被合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或者“中国版IFRS 9”。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国内企业将分步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外同时上市及境外上市并且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可选择提前实施新准则。
本系列分别从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及重分类、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对企业整体财务影响等三个维度进行解读,重点关注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与财务报告控制领域。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核心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持了与IFRS 9的趋同,核心变化内容包括:(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建立了每种金融工具可以根据分类条件进行独立的判断而且没有交叉和遗漏的金融资产分类框架,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同时易于理解和减少错误;(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强调信用风险损失的提前确认,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放宽套期会计应用条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可以参照表1.1。
表1.1 新金融工具准则与现行金融工具准则比较的主要变化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范围
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沿用了原准则的适用范围基础上有所扩大。除下列各项外,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
[1] 只是以实物结算的期货合同不是金融工具,如商品期货。但是可以净额或者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合同可以视为金融工具(取决于“意图”和“历史结算方式”)。
四、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意义及影响
新金融工具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以往基于合同的特征和持有意图(例如:用于交易还是持有到期)对金融资产分类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以“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为依据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业务模式通常具有客观性和一致性,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的原则导向减少了人为因素或主观判断对分类结果的影响,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可操纵空间;同时新金融工具克服了以往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确认过晚且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不同的弊端,缓解金融工具的顺周期效应。无论是金融资产的分类的改变,还是金融减值模式和套期会计应用条件的改变,核心都是围绕金融资产计量,通过严格计量方式选择,提高计量谨慎性,减少期间错配,以使会计计量更加契合业务管理模式及产品结构,计量结果更加及时、客观反映企业资产和损益情况,对于提高中国企业(尤其是金融企业和投资机构)的财务信息质量,增强中国内地上市公司之间财务业绩的可比性,减少人为操纵空间,保证决策相关性,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企业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管理理念以及业务流程产生冲击,并对其财务报告结果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企业,尤其金融企业和投资企业应积极应对,包括:“三分类”下的系统重建、内部报表科目重建、减值模型变更带来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改造、系统实施等工作。同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面临着更加原则导向和更多职业判断的挑战。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业务的影响情况如图1.1所示:
图1.1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
作者:中汇审计专业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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