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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司2012年工作总结
2013年02月20日

来源:财政部  

 

        2012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部内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财政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会计标准建设、会计人员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会计国际交流等领域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召开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提出“从会计大国向会计强国迈进”的宏伟目标

     (一)研究提出推动中国步入世界会计强国之列。2012年2月13-14日,在江苏镇江组织召开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题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加快从会计大国向会计强国迈进》的讲话,充分肯定了近五年会计管理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绩,提出近些年会计行业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走出了一条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之路。分析指出了新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差距和挑战,要求会计行业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群策群力,共同推动中国步入世界会计强国之列。

     (二)研究部署2012年会计管理工作任务。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在法制建设、准则制度实施、内部控制贯彻、信息化标准推广、人才规划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2012年会计管理工作十大任务,并要求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王军副部长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强化服务,开拓创新,全面提升会计管理水平,不断开创会计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各地会计管理机构交流经验、展示成果、热烈讨论。会议组织江苏等17个省(市)财政厅(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发言介绍了本地区近年来会计管理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成果,并组织表彰了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6个省(市)和中央有关部门以书面材料形式交流工作,会场还设置了会计管理成果展示台,充分展示了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大型企业等有关单位的工作成果。会议组织与会代表分6个组,围绕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做好201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会计管理工作等主题,展开了充分讨论。会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召开此次会议恰逢其时,会议内容丰富、安排紧凑高效、形式新颖独特,通过这次会议,统一了思想、找到了差距、开阔了思路、坚定了信心、明确了目标。

     (四)做好会议的后续宣传报道工作。及时通过财政部网站、《中国会计报》等行业媒体对会议有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将部领导讲话、会议综述编辑成《会计管理动态》印发各地,并对地方贯彻实施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通过《会计管理动态》、《中国会计报》陆续进行了宣传,掀起了全国各地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研究修订会计法律法规

     (一)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行业发展客观规律,关系行业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在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会计司会同条法司向国务院报送了《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送审稿)》,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政府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据此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多次就修正案草案中涉及组织形式转变、法律责任约束的相关变动听取行业内外的意见建议,并基本形成共识、达成一致。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讨论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启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已经发布实施20多年,在此期间,我国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近年来,我国实务界、理论界对修订《总会计师条例》的呼声比较强烈,部分“两会”代表、委员也多次提出了修订意见。2012年,在我司重点课题“总会计师制度框架研究”课题报告的基础上,我们启动了《总会计师条例》修订工作,形成了《总会计师条例(修订稿)》,在部内相关司局征求了意见,目前主要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扩大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二是明确总会计师的概念和地位,三是提高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四是扩大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五是明确总会计师和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三)修订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会计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信息技术手段逐年更新,考试方式不断改进,客观上对会计人员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为适应这些新要求,我们积极推动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12月正式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四)研究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第一次修订(财会字[1998]32号)。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面临了许多新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会计信息化后,会计档案的范围、保存形式、管理方式等发生了新的变化,迫切要求对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2012年,为研究解决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问题,我们会同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司组织中国电信广东省分公司、中国联通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家单位部分会计档案可以电子形式保管,并要求两家单位总结试点经验。根据试点情况以及各省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推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启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一)继续推动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开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宣传、培训工作,及时解决我国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针对有关监管部门、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提出的准则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制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将年报监控重点从上市公司转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要求各地会计管理机构选择部分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进行年报分析。在征求证监会、国资委、部内监督局、有关专员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做好2012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全力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通过在北京、江苏、山东、广西、深圳等地调研访谈,并结合小企业核算特点,制定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促进小企业严格遵循《会计法》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自《小企业会计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衔接工作。会同干教中心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全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贯彻培训班”,通过领导讲话、政策讲解、典型发言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各地对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要求的认识,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持续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各地财政部门通过培训统一了思想、学习了政策、交流了经验、明确了重点,为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面实施攻坚战打下基础。

     (三)启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为贯彻落实《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在深入研究总结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和趋同过程中问题与成效的基础上,做好各准则项目的规划与管理工作,全面启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工作:一是研究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在体系上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解释构成,具体准则在体例上分为正文、应用指南和起草说明三部分,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后续发展完善奠定了基础;二是制定或修订财务报表列报、公允价值计量、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披露、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三是翻译出版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1年新发布和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我国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及其后续宣传、培训和实施做好配套工作。

     (四)配合国家财税改革措施出台有关会计规定。一是积极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就试点中的相关会计问题,多方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针对试点企业差额征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等四方面的会计问题,增设了有关会计明细科目,规范了企业会计核算,并服务税务机关税收征管需要。二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问题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规范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并服务财政部门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的需要。

        四、制定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一)制定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1997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客观要求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草案)》及相关说明,以财政部第72号部长令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明确了对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统驭地位,体现了基建并账、引入折旧/摊销、统一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强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改进财务报表格式等若干重大创新,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提升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制定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待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2012年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广泛征求了各地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部内相关司局,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数易其稿,反复修改完善,并选择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以及北京市的部分事业单位开展模拟测试,目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印发,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增加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可操作性,起草《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对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流程和会计科目结转作出规定,为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转换奠定基础。

     (三)制定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按照国务院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有效预防腐败,在做好基础研究和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发布工作。一是根据反馈意见完善征求意见稿。对监察部、中组部等41家国家部委,37家财政厅(局)、6家财政监察专员办,以及广安门医院、东北财经大学等共计86家单位反馈的500多条意见,逐条研讨,吸收和采纳合理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二是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采用课题研究的方式,对内控规范进行理论论证和案例佐证,形成了近30万字、集理论研究与7个案例于一体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三是组织专家集中论证。我们组织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对内控规范进行集中论证,并按照专家的意见对内控规范进行了定稿。四是启动内控规范的实施准备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发布后,及时拟定了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方案,为2014年正式实施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