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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就金融业“营改增”涉税服务接受《中国税务报》专访
2015年07月20日

       金融业“营改增”大幕即将拉开,其难度大、挑战多,是一场攻坚战。金融企业只有战略上高度重视,战术上充分准备,与专业机构协同作战,才能攻坚克难,规避风险,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战略认识:影响深难度大需全力应对
     今年6月以来,以金融业“营改增”为主题的各种培训班、研讨会和训练营突然增多,金融企业财税高管忙着赶场“充电”。一家保险企业税务处高先生,周五参加了保险协会举办的“营改增”研讨会,周六还要参加某中介机构组织的金融业“营改增”训练营。“‘营改增’是金融业面临的最大税制改革,企业领导很重视,要求财务部门必须全力应对。我们希望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尽快发布,让企业有比较充足的准备时间。”高先生说。
     金融企业之所以如此重视“营改增”,一是因为“营改增”对金融业影响深远,二是因为金融业“营改增”与其他行业相比,难度更大。金融业是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等,预计金融业“营改增”将包括这些行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中汇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余强认为,“营改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税制调整或改革,影响深远。从宏观层面看,其所产生的效应,不仅可以跨越税制改革领域延伸至宏观经济运行层面,而且可以延伸至财税体制改革其他领域,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牵动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全面改革。从微观层面看,“营改增”后金融企业由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税率、计税方式和面临的税收征管都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企业的商业模式。
      “金融业‘营改增’难度大需要从增值税的税制原理、金融业的行业特性和面临的国际环境三个方面来分析。”金融税收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赵国庆说。赵国庆认为,从增值税的税制原理来看,增值税的传统征税对象主要是有形动产,征税的领域主要在消费环节。对劳务征收增值税,虽然其他国家早有实践,但鉴于劳务的无形性,对劳务征收增值税本身就存在很多认识上的盲区。从金融业的行业特性来看,特别是像贷款、金融商品转让这类行为,本质上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因此,传统增值税制度要适用于金融业就有诸多困难。世界上很多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比如欧盟各国、澳大利亚,他们对很多金融服务都是免征增值税的。我国对金融业进行增值税改革,如果实行一般征收方式(即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抵扣方式),可借鉴的国外经验较少。从面临的国际环境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金融业“营改增”受国际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比如,对于金融商品转让征收流转税的问题,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取得的部分债券利息收入要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要按买卖差价征收营业税。但是,从国际上看,目前没有一个国家对资本市场中的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征收增值税。因此,如果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后,对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征收增值税,将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成本,不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没有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我国就缺乏对国际资源的定价权。这是金融业“营改增”时需要在战略层面考虑的问题。
       “金融企业要充分认识改革带来的机会,同时尽力化解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余强说,金融业“营改增”改革面临很多未知领域,如何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既需要政策制定者的智慧,也需要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配合。金融业“营改增”影响面广、困难较多、问题复杂、时间紧迫,需要专业涉税服务机构加强政策研究,架起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为金融业“营改增”的顺利推进积极建言献策。预计金融业“营改增”的政策从发布到正式实施,留给金融企业的准备时间不会很充裕,金融企业务必要未雨绸缪,全力应对。
       余强强调,金融企业“营改增”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涉及企业方方面面,仅靠企业财务部门是难以完成的。企业领导人需要从战略上考虑“营改增”对整个企业发展的影响,高度重视“营改增”准备工作,整合各部门资源,统筹安排,才能实现税制的顺利转换。

       战术安排:列出主要问题分阶段解决
       不打无准备之仗,面对即将开始的“营改增”,金融企业在战术上应做哪些安排呢?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北京主管合伙人魏斌认为,对金融企业而言,知己知彼,就是要在详细梳理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增值税的原理和“营改增”框架方案,列出企业“营改增”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分阶段加以解决。
       魏斌介绍,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的成员所有很多银行、保险等金融业的客户。从目前和客户的沟通情况来看,金融企业财务人员虽然参加了一些培训,但由于对增值税制度并不了解,加上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尚未发布,总体对“营改增”感觉还是比较茫然。
       魏斌还介绍,从他接触的银行客户来看,银行关心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如果对贷款业务按一般计税方式征收增值税,如何实现价税分离,是否需要对外统一开具发票;二是对债券利息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改增”后是否可以享受免税;三是金融同业业务“营改增”后是否继续执行营业税下的免税政策;四是银行信息系统如何和税务局的增值税发票系统衔接,究竟哪些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哪个层级开票;五是银行业涉及总、分机构,“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需要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税额,总、分机构如何进行汇总纳税,是否可以在省级层面汇总纳税。保险公司主要关注的问题还有财产保险理赔支出能否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问题。另外,对于各种金融创新业务,例如信托计划、资管计划,“营改增”后如何征税,哪个主体负责开票,进项税额如何抵扣等等,是所有金融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上述问题其实就是金融企业‘营改增’时会面临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作出安排,一方面需要企业自己努力。”魏斌说。魏斌建议,金融企业准备“营改增”,可以分政策发布前和政策发布后两阶段进行,两阶段准备工作各有侧重点。
       在政策发布前的阶段,也就是目前所处的阶段,金融企业需要制定准备工作时间表,列出任务,调配人员,开展培训。
       金融企业需要对现有经济业务按照增值税的原理进行识别、梳理,分析“营改增”的影响,找出风险点。如何计税、税负轻重不是财务部门核算出来的,而是由业务决定的,金融企业的同业部门、资金部门、投资部门等具体从事业务的部门应该了解增值税的特点,明晰增值税对业务模式的影响和成本的影响。同时,“营改增”不仅涉及财务核算、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还涉及物资采购和后勤保障,增值税价税分离对业绩的影响也涉及人员绩效考核。因此,金融企业需要对相关部门的员工开展增值税知识培训。
       “营改增”政策发布后,一方面金融企业需要结合具体的政策,对各项业务的税负、利润进行测算分析,寻找可行的筹划方案,有必要、有可能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业务模式。另一方面,按照“营改增”方案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公司的业务流程、财务制度等进行修订。“营改增”后,对业务、财务、税务、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跟踪分析,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和各项制度。

       协同作战:借助专业机构解决难题
       金融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既有银行、保险、券商等大型企业集团,也有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业务复杂程度不同,“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难度也不同。记者了解到,对于银行、保险、券商等大型企业集团,倾向于借助税务、计算机专业机构的力量完成“营改增”准备工作,目前部分银行、保险、券商等企业已经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启动了“营改增”准备工作。
       余强认为,金融企业“营改增”准备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完成,借助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是一条捷径。企业在选择专业服务机构时,要选择那些信誉好、执业质量高、有丰富金融业从业经验的机构,不能仅仅考虑名气大小、服务价格高低。为金融业“营改增”提供服务,本土大型涉税服务机构具有地利、人和的优势。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积极推动下,我国5A级税务师事务所迅猛崛起。这些机构既具有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同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积累了很多金融企业的涉税服务经验,更了解本土金融机构的税务管理状况,能提供更加接地气的服务方案,能及时响应客户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魏斌介绍,一些税务师事务所早就看到了金融业“营改增”蕴藏的商机,很早就着手布局了。以中汇税务师事务所为例,作为全国5A级税务事务所,积极参与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的前期调研和外部咨询。同时,为更好应对金融业“营改增”的专业服务,在事务所内部预先组建了融合财税咨询、IT系统实施为一体的专业精良团队,从业务梳理、系统升级、人员培训等方面研究制定了针对金融业“营改增”的专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目前,针对某全国性金融企业提出的“营改增”服务需求,中汇税务师事务所与具备增值税管理系统开发经验并熟悉金税系统的IT团队组成服务联合体,共同为该企业提供“营改增”从咨询到最终项目落地的一体化服务。
       服务过程中,结合该企业总分制管理的特点,制定了分阶段的“营改增”服务目标,有序推进。在近期,针对金融企业产品复杂多样、笔数众多和高度依赖计算机系统的特点,将正确计算申报增值税、销项发票开具和进项发票管控作为首要目标,制定了以产品为单位的价税分离方案和以满足税款申报、发票管理为核心的财务核算系统改造方案,配合IT团队进行实施,以实现客户核发业务系统、财务核算系统、增值税开票系统和国税局申报系统之间的数据采集、传递和增值税正确申报。
       在此基础上,将以“营改增”为导向,为客户调整采购实施方案、市场营销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和业务风险控制操作方案作为中期服务目标,最终实现增值税风险系统管理和全面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远期目标。在每一阶段都有可视化的服务产品交付,形成各项管理和操作手册以及应急预案,以保证企业“营改增”的顺利推进。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