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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政策知识问答
2018年11月08日

一、营业账簿印花税优惠

1.营业账簿印花税有何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哪些情形可以享受上述优惠?

需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8年5月1日以后的,可以享受营业账簿印花税优惠政策。

3.申报时具体应如何操作

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印花税申报→《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确认对应的应税凭证名称(印花税-资金账簿、印花税-其他账簿)→填写正确的“计税金额或件数”→在本期减税税额(减免性质代码)项目下选择正确的优惠政策并填写减免额→确认申报信息→点击申报。

二、购销合同印花税政策

1.购销合同印花税有何新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统一下调全省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工业企业为70%,商业企业为40%,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30%,其他企业为80%。

2.哪些情形可以享受上述政策?

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下调的政策。

3.11月是否可以按照新的比例申报?

政策自10月1日起执行。根据《浙江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因此,适用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在11月申报属期为2018年10月的税款时,可按新的核定征收标准申报。

4.申报时具体应如何操作?

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印花税申报→《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在“购销合同”栏目填写正确的“计税金额或件数”→系统会根据核定比例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确认申报信息→点击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