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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及操作指南修订意见的函
2019年09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财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我们根据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财库〔2015〕212号)、《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8〕29号)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8〕3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三份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9月27日(星期五)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财政部国库司(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fcwbg@126.com。

联系人:国库司政府财务报告处  陈璐璐  杜美妮 

电话:(010)68552275  6855223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编:100820

附件:1.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3.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4.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5.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6.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7.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