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2〕221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权益分派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对其中《第五号 权益分派》规定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业务中新增流通股份的上市日安排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2〕3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