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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指引》之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落地参考:从监管要求到实战经验
2026年01月05日

新规之下,如何精准识别、评估与管理扩散融资风险?

2025年11月1日,新版《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指引》(下称“指引”)正式实施,首次将“规避防扩散定向金融制裁风险”纳入统一评估框架。对于许多金融机构而言,扩散融资风险评估仍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

如何在有限时间内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自评估体系?如何将抽象的扩散融资风险转化为可操作、可量化的评估指标?这些问题正成为金融机构合规部门和风险管理团队面临的全新挑战。我们结合最新的项目经验以及行业实践观察,从监管要求的核心要义出发,深入剖析金融机构在落地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核心挑战,并提供一套从明确风险范围、建立评估指标、实施评估流程到优化评估机制的落地参考。

一、新规解读:扩散融资风险评估的特殊性

从FATF40条建议来看,建议1要求各国及私营部门识别、评估、理解并控制其面临的扩散融资风险。 2020年10月,FATF修改了建议1及其释义,强调风险为本原则需覆盖扩散融资领域。

此次,指引要求的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并非传统洗钱风险评估的简单延伸。根据指引,扩散融资风险特指 “潜在违反、不执行或规避定向金融制裁规定” 的风险,其核心是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关于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制裁决议。

与洗钱风险评估相比,扩散融资风险评估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法律政策指向性更强:评估直接关联国家履行国际义务,涉及《对外关系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框架下的特别预防措施执行情况。

■风险范围更聚焦:主要关注与伊朗、朝鲜等受制裁国家相关的交易和客户,以及涉及敏感物项(如核技术、高精度机床、碳纤维材料等)的贸易活动。

■评估方法需差异化:虽然评估框架与洗钱风险自评估一致,但风险因素、数据来源和控制措施均有其特殊性。

二、核心挑战:金融机构面临的实际困境

在落地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项目时,金融机构普遍面临以下挑战:

■信息获取局限:难以获得境外客户股权结构、控制关系的充分数据,难以判断客户是否为制裁名单人员的代理人或受其控制。

■专业门槛高:识别和调查扩散融资风险需要具备国际政治、武器技术、贸易金融等多领域知识,内部人才储备不足。

■成本效益平衡:全面覆盖的尽职调查和控制措施成本高昂,可能影响业务处理效率。

■评估方法未成熟:如何将抽象的“扩散融资风险”转化为具体的评估指标和可操作流程,缺乏成熟经验。

三、关键要点:避免常见误区

误区一:将扩散融资评估等同于名单筛查

扩散融资风险评估远不止于名单筛查。根据《反洗钱法》第40条和安理会决议,制裁范围包括被列名人员的代理人、受其指使的组织和人员、其控制或拥有的实体。机构必须通过强化尽职调查识别这些“灰色地带”。

误区二:对高风险国家地区客户“一刀切”

完全拒绝与伊朗、朝鲜等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客户开展业务,不符合FATF建议的精神。正确的做法是基于风险采取差异化措施,对真正的高风险交易强化管控,而非简单拒之门外。

误区三:忽视间接风险传导

扩散融资活动常通过复杂链条间接进行。例如,朝鲜通过黑客盗取虚拟资产,在海外转移分拆后,可能通过中国的金融或贸易体系采购物项。机构需关注这种间接风险传导路径。

误区四:评估与业务脱节

扩散融资风险评估不应是合规部门的“独角戏”。必须将业务部门纳入评估工作组,共同负责指标设计、数据提取和风险识别,才能真正将风险评估融入业务流程。

四、实战路径:四步构建评估体系

基于新指引要求和行业实践,我们总结出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落地的四步法:

第一步:明确风险范围

不要将评估范围局限于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名单,应进行适度扩展:

■人员范围扩展:不仅包括名单上的个人和实体,还应涵盖其代理人、受其指使或控制的人员、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组织。

■地域范围扩展:不仅关注受制裁国家,还应考虑转运路线、临近接壤地区以及国际金融活跃度高的地区。

■物品范围扩展:不仅限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还应适当考量常规武器、军民两用敏感物项及相关贸易运输。

第二步:收集风险信息

■外部信息收集:系统收集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及更新、FATF类型分析报告、国家扩散融资风险评估报告、监管风险提示、学术研究报告等。

■内部信息整合:梳理本机构涉及的扩散融资案件信息、可疑交易报告、名单监控预警记录、内部风险事件等。

■案例库建设:基于内外部信息,提炼典型风险场景。

第三步:设计评估指标

■地域维度:重点关注是否涉及受制裁国家或地区、是否位于高风险转运路线、是否临近风险国家、在国际金融中的活跃度等。

■客户维度:特别关注从事敏感物项研发、制造和贸易的客户;来自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客户;股权结构异常复杂、存在多重代持、设立空壳公司的客户;以及涉及扩散活动负面信息的客户。

■产品业务维度:重点关注跨境业务与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关联度;在扩散活动高风险地区的支付取现业务;涉及敏感物项贸易的产品业务;以及曾被已知扩散活动利用的产品业务。

第四步:实施差异化评估

■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估:可部分复用洗钱风险评估的框架,但需增加扩散融资特有的控制指标,如名单管理有效性、敏感物项贸易背景核查、高风险国家业务限制措施等。

■专项评估触发:当机构在新的高风险国家地区开设分支机构、面向新的高风险客户群体提供业务、开发可能对扩散融资风险产生显著影响的新产品时,应及时开展专项评估。

五、系统支撑:数据与技术的双轮驱动

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有效落地的核心保障来自于系统的支撑:

■数据治理是基础:建立统一的数据口径和标准,确保客户国籍、注册地、经营地、交易对手国别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系统功能需强化:优化名单筛查系统,确保及时更新外交部发布的公告信息;建立敏感物项关键词库;开发针对扩散融资可疑交易的监测模型。

■动态监控不可少:持续关注国际制裁环境变化,如联合国对伊朗制裁的“快速恢复机制”,及时调整内部管控措施。

随着中国 FATF 第五轮互评估的临近,扩散融资风险管理的成效将成为评估重点。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的落地之路,始于对监管要求的深刻理解,成于跨部门的协同实践,最终将沉淀为机构的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扩散融资风险自评估的落地,不仅是对监管要求的响应,更是金融机构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全球金融安全的积极实践。

中汇反洗钱咨询核心团队来自国际知名咨询机构反洗钱咨询团队以及一线金融机构,长期致力于为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反洗钱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合规支持服务。

作者:中汇咨询合伙人  丘振球 / 总监  邓建辉 / 高级经理  高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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