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Vision->Research
税务风险防控---纳税申报的税务风险
2013.01.14

                                                    作者: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冬生

 

纳税申报是税务风险防控的最后一个环节,无论是多缴税的风险,还是少缴税的风险,都会在纳税申报完成后,或者形成风险隐患或者防患于未然。
一、纳税申报制度在整个税务风险防控中的地位
纳税申报制度在税务风险防控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这种地位通过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纳税申报风险防控制度是税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二是其他税务风险防控制度的目的和结果,最终都体现在申报税额上;三是纳税申报是税务风险形成或防止的最后环节。
与财政部、证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类似,税务风险防控制度也应该是一个包括诸多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如税务风险防控基本制度、重大决策税务风险防控制度、分税种的税务风险防控制度、纳税申报流程制度、税负分析变动制度等。如果内控制度没有一个单独的纳税申报流程制度,即使在其他制度中有所规定,制度体系本身是不完整的,也很难起到有效防控税务风险的作用。
纳税人的风险既包括来自税务局的少缴税、晚缴税的风险,也包括来自自身的多缴税、早缴税的风险。各类风险防控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从不同的角度,防控不同类型的风险。风险防控的目的和结果,都通过纳税申报,体现在最终申报的税额上。
检验风险防控效果的方法,就是比较申报的税额。如果申报的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则就埋下少缴税风险的隐患,如果申报的税额高于可以申报的比较抵的税额,则多缴税的风险就无可挽回地发生了。
在整个税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中,基本制度是基石,重大决策制度和分税种制度是主体,纳税申报制度是核心。所以,纳税人务必高度重视纳税申报。
二、如何防控纳税申报过程中多缴税的风险
(一)纳税申报多缴税风险产生的原因
多缴税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没有享受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或没有行使有关权力。因没有筹划导致的多缴税款属于重大决策风险防控的内容,在此不作赘述。
纳税人没有享受优惠政策或行使权力,可归结为以下三个原因:一是不知道可以享受的优惠或可行使的权力;二是没有及时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三是因大意丧失享受优惠的资格。
国家经常制定一些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或者是鼓励性优惠政策,或者是救济性优惠政策。纳税人不能坐等税务机关宣传这些政策,而应主动随时关注国家出台的税收法规,凡是自己可以享受的,应争取尽快享受。如果因不知道优惠政策没有及时享受,等知道后,再想追加享受几乎不能,多缴的税款几乎成为永久性损失。
即使知道优惠政策或权力,但是没有办理手续,或迟办有关手续,也不能享受或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是税务机关优惠政策管理的必要程序,从道理上也好理解,所有优惠都是有条件的,纳税人只有向税局证明自己具备享受优惠的资格后,才能享受优惠。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则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力,但也需按照税局的要求处理后,才可真正扣除。
优惠都是有资格的,一些与数字有关的硬性条件,纳税人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丧失,如高新技术企业,即使在证书有效期内,也需每年符合研发费用标准、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等技术指标,纳税人很可能因为一笔非常规的巨额收入,导致某一年满足不了某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导致丧失享受优惠的资格。
(二)纳税申报多缴税风险的防控
解决问题的办法,就隐藏在问题本身之中。针对多缴税产生的原因,应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一是及时了解国家出台的税收法规,尤其是与税收优惠和纳税人权力有关的法规,分析如何理解和应用。最好是聘请合格中介做常年税务顾问,中介有义务及时通知纳税人国家出台的与其有关的优惠政策。
二是凡可以享受的优惠和行使的权力,在第一时间保存有关资料或证据,及时办理有关备案或审批手续。
三是逐月盯住与优惠有关的指标,统筹安排有关交易的时间和规模,避免丧失优惠资格。
三、如何防控纳税申报过程中少缴税的风险
(一)纳税申报少缴税风险的产生
少缴税风险是纳税申报中最常见的风险。少缴税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办税人员不了解相关税种的风险点。如增值税的风险点主要是视同销售和进项税转出,如果该视同销售而没有做视同销售,则少计销项税;如果该进项税转出而没有转出,则多计进项税;这都导致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风险点,在收入确认方面,主要是视同销售的没有确认收入;在扣除方面,是不该扣除的支出扣除了,或限定比例扣除的支出全部扣除了,这也都导致少计应纳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二是办税人员没有权力或途径了解公司发生的应该做相应税务处理的事项。如仓库发生存货被盗、丢失或霉烂变质现象,则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办税人员及时了解上述事实,是办税人员进行税务处理的前提。许多公司没有相应的内部信息传导机制,办税人员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也就无法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导致少缴税款。
三是缺乏一种相互验证的内部控制流程。即使办税人员了解全部涉税信息,在计算税款的过程中,可能因出现计算差错,或因对税法理解错误,导致少算税款。如果不能有一种发现并纠正错误的内控机制,则发生的错误难以及时发现并纠正。
当然,会计核算健全是影响纳税申报结果最重要的因素,但这不是税务风险防控的内容了,在此不再深入分析。
(二)纳税申报少缴税风险的防控
税务风险防控是知道风险点、发现风险点、处理风险点的有机统一。有效防止纳税申报少缴税的风险,关键是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办税人员要全面、深刻地理解税法,认识相关税种的风险点。知道风险点是防止风险的基础。办税人员除自己努力学习税法外,如能借助税务中介的帮助,对及时掌握因税法变化造成的新的风险点是很有帮助的。
二是办税人员在计算税款之前,要有权力和渠道,能及时发现风险点。要设计一套纳税申报之前的涉税信息流程,确保办税人员及时发现风险点。发现风险点是处理风险的前提。
三是计算过程要形成一种内在的制约和复核机制,如由两个人根据获得的信息,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如果一致,则进入纳税申报的复核过程,如果不一致,则查找原因。通过制约和复核机制,尽量减少申报过程中的计算或税法理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