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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房买车位的契税,你会计算吗?
2021.10.29

售楼部小李:现在公司推出特别活动,购房有优惠,小户型住房85平方米,附带车位(35平方米),不含税总价款500万元,其中车位50万元。

王先生:我和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要是买这套房,需要缴纳多少契税?

售楼部小李:契税???这个~~我求助一下税务人员小夏吧~

首先我们来看税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目前厦门市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在实际房产交易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视具体情况规定了优惠税率: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王先生这里,由于他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所购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可以适用契税优惠税率。

然后我们来看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第二条第6项对该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最后我们来看王先生要缴多少契税吧

王先生要购买的住房和车位契税

如何计算,需要分情形来看!

情形一:

车位与住房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权证上,且对应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

根据23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王先生购买的车位和住房属于同一不动产单位,统一使用住房的契税税率。

由于王先生购买的是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85+35=120平方米,在这种情形下,购买的车位和房产统一按照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减按1.5%计算。

在这种情形下,王先生应缴纳的契税为:500 * 1.5%=7.5(万元)。

情形二:

车位与住房分别登记在同一个不同产权证或两个不同不动产权证上,各自对应不同的不动产单元号,则车位与住房分属不同的不动产单元。

那么,王先生应当分别按住房和车位的税率(住房适用契税税率1%,车位适用契税税率3%),计算缴纳契税。

在这种情形下,王先生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450 * 1%+50 * 3%=6(万元)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