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2〕4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破产重整等事项中的信息披露行为、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详见附件),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通用业务规则目录》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Stick to the originality with the professional, accumulating years of service experience and cases to provide innovative business thinking modes and operation solutions for customers in different regions and industries through multidimensional perspective.
上证发〔2022〕4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破产重整等事项中的信息披露行为、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详见附件),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通用业务规则目录》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