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2〕6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债券审核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上证发〔2021〕2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