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2〕114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开展债券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7月1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交易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上证发〔2021〕1178号)同时废止。修订后的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