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sb@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2月9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