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作为企业通常披露的四张主要报表之一,为财务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收益质量以及掌握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提供了有用信息。现金流量表准则规范了企业如何编制和列报现金流量表,但受新经济新业务新模式的影响正面临新的挑战,现金流量表相关会计处理成为全球会计界的热点研究话题。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现金流量表项目作为其未来拟开展的研究项目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21年开展了第三次议程咨询,积极听取全球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后,于2022年4月决定将“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事项”作为其未来拟开展的研究项目。
2023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安德烈亚斯·巴尔考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会上公开表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尚未对现金流量表项目正式立项,但初步考虑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研究是否要求金融机构编制不同于非金融机构的现金流量表;二是澄清现金及非现金项目,即进一步规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将现金流量表项目列为研究项目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21年发布了《议程咨询(评论邀请)》,搜集并讨论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后,于2023年11月正式决定将现金流量表项目列入技术议程(Technical agenda),并决定该项目主要研究以下内容:一是确认和分解金融机构的现金流量,以提高现金流量表的决策有用性;二是改进企业收到现金利息收入的披露要求。
三、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发布讨论稿及其反馈意见公告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于2015年7月发布了《现金流量表:针对金融机构的问题(讨论稿)》,并于2016年5月发布了反馈意见公告,涉及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关于如何看待金融机构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的相关性。所有反馈者均对金融机构的现金流量表的相关性表示了担忧,例如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的现金流量表。二是关于如何改进金融机构的现金流量表。部分反馈意见赞同维持现行现金流量表准则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改进,部分反馈意见偏向重新制定针对金融机构的现金流量表准则。三是关于如果选择重新制定准则,如何加强信息披露。反馈者提出了设计流动性指标、披露融资结构和核心资源等建议。四是关于如果选择针对性改进,如何修订现行准则。反馈者主要建议在准则中增加流动性管理、监管指标等方面的考虑。
四、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以工作人员名义发布讨论稿
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于2016年10月以工作人员名义发布了题为《增强现金流量表》的讨论稿,主要包括以下建议:一是企业在现金流量表的其他位置报告名义现金流动,并加强非现金交易的披露透明度。二是正向定义“经营活动”,而不是作为现金流量的剩余分类或兜底分类,将购买固定资产的现金流量列示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将金融负债(本金和利息)的现金流量列示为筹资活动,将从客户收到的现金(包括在利润表中列示为损益的利息收入)列示为经营活动,并单独列示与税收相关的现金流量。三是现金流量表仅报告现金流入和流出,单独列示现金等价物的变动。四是在所有情形下列示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调节表(包括按照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五是不规定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特定方法,但要求企业披露特别重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五、加拿大会计准则理事会分享现金流量表项目的研究成果
加拿大会计准则理事会整理分析了全球利益相关方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第三次议程咨询(意见征询稿)》的反馈意见,于2022年9月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国际论坛上展示了现金流量表项目的研究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全球利益相关方强烈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展现金流量表项目研究,许多反馈者认为该项目具有高优先性。二是财务报表使用者缺少现金流量和其他主要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调节信息,并需要直接法下的现金流量信息和非现金交易的更多信息。三是许多利益相关方认为现行国际现金流量表准则需要全面修订。如果全面修订不可行,应当加强现金流管理、支付计划、降低财务风险、维持足够商业稳定性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四是利益相关方对金融机构现金流量表的信息需求存在不同观点。反对金融机构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利益相关方认为实务并未反映出金融机构如何管理现金和流动性且金融工具准则已经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而支持金融机构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利益相关方认为现金流量表提供了金融机构的有关重要信息。
来源: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