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3〕3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引导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
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