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3〕99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红,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11月4日前反馈,邮箱地址:gsbzjyj2@szse.cn。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0月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0月修订征求意见稿)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说明
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0日